那曲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来源:
  • 作者:

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9-01-2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序号:1

职权编码

11NQRSJXK-1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名称

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就业促进科

0896-3822075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六条

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存档办结

许可范围

本级行政区域内劳务派遣机构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证照名称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年检要求

一年一检

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2.有明确的业务范围、章程和管理制度;3.有不少于50平方米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电脑、资料柜、电话等服务设施;4.3名以上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指导师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申请开办劳务派遣单位的报告;2.法人资格证明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4.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人选、主要工作人员或者拟聘用人选的简历和有关资格的证明;5.单位章程及内部有关规章制度;6.开展劳务派遣活动的可行性报告;7.经营场所使用证明;8.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表格下载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地址:那曲市拉萨路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那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0896—1238812380

注意事项

备注


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序号:2

职权编码

11NQRSJXK-2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名称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设立、分设、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就业促进科(综合培训中心)

0896-3822075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核查→决定→发证→存档办结

许可范围

申请设立、分设、合并、变更、终止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企业和个人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证照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培训学校(机构)办学许可证》

年检要求

一年一检

申请条件

以社会组织(企业)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办学资金;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机构)的,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民办培训学校(机构)的,应当出具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法定期限

无明确规定

承诺期限

申请材料

1.《关于举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的申请》(格式要求见附件2)一份;2.《西藏自治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审批表》三份;3.对拟开展培训职业(工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4.拟办民办培训学校(机构)的章程,具体包括:学校(机构)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办学规模、职业(工种)设置、培训层次和形式;学校(机构)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它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程序;组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员考核鉴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学校(机构)自行终止的事由;章程修改程序及其它必须由章程规定的事项;5.社会组织(企业)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社会团体登记证)及复印件。事业单位个人办学的,应出具单位同意其办学的证明文件。公民个人申请办学的,应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个人简历。6.拟办民办培训学校(机构)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拟任校长、财会人员以及拟聘理论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7.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8.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其中: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学校(机构),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不得使用临时性简易建筑、危房、居民住宅、其他院校的教学用房以及其他不适于教学活动的房屋作为校舍。9.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10.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教材须提供目录);有关证明、证书、证件、教材等除提交复印件(目录)外,还应提供相应原件,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对,证照、证书、证件是外文的应翻译成中文一并提供。

表格下载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地址:那曲市拉萨路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那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0896—1238812380

注意事项

备注

登录http://www.xz.hrss.gov.cn/news/xzsp/index.html填报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序号:3

职权编码

11NQRSJXK-3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名称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就业促进科

0896-3822075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8688

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存档办结

许可范围

职业中介服务机构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证照名称

《职业中介许可》

年检要求

一年一检

申请条件

有明确的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有2名以上具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管理师、职业指导师资格等相关条件。

法定期限

无明确规定

承诺期限

申请材料

1.申请开办报告;2.法人资格证书;3.机构章程及内部有关规章制度等相关材料。

表格下载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地址:那曲市拉萨路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那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0896—1238812380

注意事项

备注


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序号:4

职权编码

11NQRSJXK-4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名称

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批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那曲市人社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0896-3822823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84项;《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一条;《人事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第三条、第四条

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开具委托评审函→中评会评审→公示考察→征求意见→提交党组会研究→印发文件确认资格

许可范围

全地区拟晋升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人员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证照名称

年检要求

申请条件

符合各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法定期限

无明确规定

承诺期限

申请材料

评审通过人员评审表,评审投票记录和评审会议纪要。

表格下载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地址:那曲市拉萨路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那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0896—1238812380

注意事项

备注


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序号:5

职权编码

11NQRSJXK-5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名称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就业促进科(综合培训中心)

0896-3822075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第三条

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发证、挂牌→存档办结

许可范围

拟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证照名称

《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

年检要求

一年一检

申请条件

1.有5名以上专(兼)职的组织管理和考评人员,其中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考评员不少于3名;2.具有与所鉴定职业(工种)和等级相适应的考试和考核场地,符合国家标准的仪器设备、检测手段等必备条件;3.有完善的管理办法。

法定期限

9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9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申报表;3.鉴定所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4.拟鉴定职业(工种)及鉴定级别需要的设施、设备图片;5.拟任鉴定所负责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考评员证复印件;6.申办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设立鉴定所的资产、经费、规模等 证明(验原件)。

表格下载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地址:那曲市拉萨路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那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0896—1238812380

注意事项

备注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序号:6

职权编码

11NQRSJXK-6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名称

职业中介机构设立许可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就业促进科

0896-3822075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国务院令第412号)劳动保障部令第28

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存档办结

许可范围

职业中介机构设立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证照名称

《职业中介许可》

年检要求

一年一检

申请条件

有明确的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有2名以上具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管理师、职业指导师资格等相关条件。

法定期限

无明确规定

承诺期限

申请材料

1.申请开办报告;2.法人资格证书;3.机构章程及内部有关规章制度等相关材料。

表格下载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地址:那曲市拉萨路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那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0896—1238812380

注意事项

备注



 

附件下载:
x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那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