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码 |
30NQDZJJL-1 |
职权类别 |
行政奖励 |
职权名称 |
对地震应急先进事迹的奖励 |
||
子项名称 |
无 |
||
行使主体 |
那曲市地震局 |
||
承办机构及电话 |
办公室 |
0896-3826181 |
|
职权依据 |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172号)第三十六条 |
||
提供材料 |
1、申请人基本情况。2、先进事迹材料。3、基层地震部门推荐材料 |
||
基本流程 |
奖励公告→申报→受理→评审→公示→决定 |
||
工作时间 和地址 |
夏季 上午:9:30-12:30; 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地址:那曲县那曲镇浙江西路26号 |
||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
那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0896-12388/12380 |
||
注意事项 |
无 |
||
备注 |
|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地震局行政奖励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
30NQDZJJL-2 |
职权类别 |
行政奖励 |
职权名称 |
对在防震减灾科学研究取得重大成果的和防震减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
子项名称 |
无 |
||
行使主体 |
那曲市地震局 |
||
承办机构及电话 |
办公室 |
0896-3826181 |
|
职权依据 |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172号,1995年4月1日施行)第三十六条;《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2012]7号西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十一条;《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地震局令第9号,2011年5月1日施行)第八条 |
||
提供材料 |
1、申请人基本情况。2、先进事迹材料。3、基层地震部门推荐材料 |
||
基本流程 |
奖励公告→申报→受理→评审→公示→决定 |
||
工作时间 和地址 |
夏季 上午:9:30-12:30; 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地址:那曲县那曲镇浙江西路26号 |
||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
那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0896-12388/12380 |
||
注意事项 |
无 |
||
备注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那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