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晨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肥料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兽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管理农业救灾物资,指导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负责农业综合执法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农业执法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栽和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及纠纷仲裁管理;负责承担中央、自治区和地方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安排的面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三、办公地址:那曲市色尼区浙江东路97号(那曲市农业农村局)
四、办公电话:0896-3822214
五、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10:00-13:00 下午15:30-18:30
夏季:上午09:30-12:30 下午15: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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