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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那曲市交通局
  • 作者: 那曲市交通局

那曲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10-11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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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有关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

(二)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三)申报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机制改革。

(四)承担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落实上级制定的道路运输有关技术标准。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统筹协调交通运输区域合作与交流有关事项。

(五)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落实公路工程建设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监督工程质量有关工作。承担全市国省道干线道路的管理和维护,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全市公路、水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自治区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七)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救助打捞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依法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九)落实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负责拟订渔业船舶检验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有关政策、标准,承担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工作。负责全市客运经营许可有关工作及公路、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承担跨区域道路运输和公路、水路合作工作。负责维修企业备案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班线客运、旅游客运和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国省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十一)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十二)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三)联系协调市邮政管理局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浙江中路25号

    三、办公电话:0896-3822383

四、办公时间:上午:9:30-12:30 下午:15:30-18:30

那曲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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