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二是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指导、协调有关方面履行民族工作职责。负责民族领域社会稳定工作,参与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是参与编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工作经费等。四是负责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五是承担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六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教育。七是承办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外事外宣工作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地址:那曲市色尼区浙江西路2号。
三、办公电话:办公室座机号码0896-3822644。
四、办公时间:夏季办公时间: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东季办公时间: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那曲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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