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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 责任编辑: 市卫生健康委

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2-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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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 起草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全市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制定那曲市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那曲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负责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审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全市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全市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全市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市藏医药传承创新和藏医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藏医药人才培养,促进藏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负责全市中医药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推进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三)负责那曲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承担那曲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指导那曲市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那曲市党委和那曲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地址:那曲市色尼区高原路98-1

三、办公电话:0896-33001790896-3300178(传真)

四、办公时间:夏季早上9:30-12:30、下午15:30-18:30

冬季 早上10:00-13:00、下午15: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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