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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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那曲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责任编辑: 那曲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市宗教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2-12-28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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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宗教局主要职责:

一是调查研究宗教工作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宗教工作重要文稿的起草;拟定全市宗教工作政策措施和相关文件,指导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承担推进宗教事务法治化工作;建立健全宗教领域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和处置预案;负责涉及宗教政策问题的文化、旅游、卫生、体育、广播、新闻出版事宜审核工作;承担宗教事务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二是做好藏传佛教领域维护稳定和抵御渗透工作;负责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审批管理;负责藏传佛教活动场所核定员额内吸收补充僧尼工作,加强对新转世活佛培养教育和管理;联系、培养藏传佛教界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藏传佛教界代表人士考察、推荐、安排工作;负责藏传佛教活动场所、僧尼和教职人员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审查备案藏传佛教大型宗教活动;负责藏传佛教活动场所核定员额内吸收补充僧尼及审核教职人员证书工作;负责藏传佛教活动场所修缮保护工作;指导藏传佛教活动场所经师资格聘定聘任审查工作;指导佛协那曲分会、西藏佛学院孝登寺分院工作。三是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规范宗教用品、宗教印刷品的生产、经营、流通的具体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民俗类传统宗教活动管理,做好民间信仰工作;协助做好社会流动从事宗教活动人员的教育管理;做好网络宗教管理;协助开展宗教领域文物保护工作。四是指导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制度建设,负责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教职人员资格审查、备案和教育培训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和治理天主教地下势力、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私设聚会点和临时礼拜点;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做好防范境外渗透和校园传教工作;协调做好外来流动穆斯林和其他流动信教人员的宗教管理服务。五是组织协调宗教领域宣传活动;制定宗教教职人员培训规划,指导宗教教职人员培训工作;组织编印审核寺庙法治宣传、爱国主义教育教材;负责全市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工作;负责寺庙法治宣传教育宣讲团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组织开展“遵循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宗教领域新闻宣传工作。六是制定驻寺干部培训规划,开展驻寺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拟定宗教工作执法督查政策措施方案并推动落实,开展宗教工作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负责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相关政策措施;督促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寺庙制度;负责宗教领域行政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做好宗教活动场所重点人员、学经回流人员和外来朝佛重点人员的教育管控工作;依法治理宗教商业化问题;负责藏传佛教寺庙财产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宗教领域督查督办事项。七是依照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指导藏传佛教活佛传承继位;配合党委政府开展好爱国爱教宣传服务下乡活动;做好藏传佛教教规教义的阐释;根据佛协章程,承担佛协那曲分会日常工作;承担佛协换届人事推荐工作和召开佛协有关会议会务工作;开展佛协理事日常教育引导、发挥作用考核评价、驻会人员后勤保障和理事生活补助发放、档案管理等事宜。八是负责市宗教事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建设管理,组织协调宗教工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承担市宗教事务局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驻寺管理机构管理人员有关数据录入、更新、查询工作;负责市县宗教事务部门网络信息员培训工作。

二、办公地址:那曲市色尼区浙江西路12号

三、办公电话:3822449

四、办公时间:上午09:00-12:30

下午15: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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