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来源: 那曲市政府办
  • 责任编辑: 那曲市政府办

那曲撤地设市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9-01-0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请问此次党代会的主要议程有哪些?

答:本次大会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地委工作报告;二、审议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三、选举中国共产党那曲市第一届委员会;四、选举中国共产党那曲市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

:请简要介绍一下中国共产党那曲市第一届委员会、候补委员和中国共产党那曲市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情况?

答:经地委研究,请示区党委批准,中国共产党那曲市第一届委员会委员38名、候补委员7名,中国共产党那曲市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7名。

:请问此次党代会共有多少个代表团?

答:本次代表大会共有12个代表团,分别是色尼区代表团、安多县代表团、聂荣县代表团、嘉黎县代表团、比如县代表团、索县代表团、巴青县代表团、班戈县代表团、申扎县代表团、尼玛县代表团、双湖县代表团和解放军、武警部队代表团。

:党代表的产生都经过了哪些程序?

答:党代表的产生主要经过了以下几项程序:1、各选举单位根据地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协商的方式,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分配名额3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2、各选举单位在认真征求党组织和党员意见后,召开常委会会议或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按照多于代表20%以上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3、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纪检、公安、信访、工商和国税等有关部门的意见。4、各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或党工委(扩大)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结合考察情况,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5、各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党员代表会议),等额选举产生出席市第一次党代会代表。6、地委组织部对各选举单位选出的代表进行初步审查,报地委同意后,对各选举单位出席市第一次党代会代表进行批复。

:根据《选举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我想请问发言人,如何体现那曲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广泛的代表性。

答:谢谢你的提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规定,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牧民和知识分子代表,应当有适当数量的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应当有适当名额的统战人士、归国藏胞代表,妇女代表比例不得低于20%。

目前那曲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已按照法定程序选举公示完毕,代表中,党政领导干部占56.2%,专业技术人员占7.7%,县乡干部职工占14.6%,群众代表占17.7%,军人代表占3.8%,妇女代表占21.1%,此外还有少数宗教人士、民族团结模范代表及其他少数民族代表。

:请问发言人,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进程中,那曲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如何有力地发挥好它的监督职能?

答:感谢你问到我们人大监督的问题。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监督法律的实施是我们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之一,一个比较重要的手段就是执法检查,每年我们都会选择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和建设、改革中一些重点领域作为我们监督的课题。在执法检查的基础上,人大常委会将通过专题询问等方式,跟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坐下来一起探讨这些问题怎么解决,并提出建议意见。

自人大工委成立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政治意识,紧紧围绕地委确定的重大目标任务,加强对产业建设、旅游开发、城市升级、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力度。今年,作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提高监督质量,确定一些大家关心的重要题目,开展工作。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我想请问发言人,那曲市监察委员会是为了解决现实中的哪些问题,又有何重要意义?

答:谢谢你的提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国家监督制度的顶层设计,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监察委员会就是中国特色的反腐败工作机构。那曲市监察委员会同市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监察法就是反腐败国家立法。通过实施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对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构建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推进那曲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按照日喀则、林芝、昌都、山南等撤地设市经验,政协委员基本是由上一届政协委员直接过渡为新一届政协委员,请问新一届那曲政协委员的来源组成有哪些呢?

答:在推荐政协委员时,根据有关精神,那曲市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同时,鉴于2016年10月召开政协第十一届那曲地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换届到现在才一年半,为保持政协工作的连续性,政协第十一届那曲地区委员会党外委员、常委,除去世、退休和各县、各单位有建议不转任外,其余均转任为政协第一届那曲市委员会委员、常委;党内委员根据岗位需要和委员岗位变化情况作了适当调整。同时在新提名委员方面,我们着重向长期与我们党肝胆相照、同心同德的爱国人士及其后代,在西藏和平解放、民主改革等重大历史事件中,给予我们党和人民军队无私支援的群众,以及牺牲群众的后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医生、民间文学艺术骨干以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适度作倾斜。

请问政协第一届那曲市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条件及年龄界限有哪些?

答:(一)委员条件。在新一届政协委员推荐上,须具备以下几点: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履职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形象,具有代表性、广泛性,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参政议政意识强,在各界中声望较高、贡献较大。

同时,我们坚决防止有以下10种情形的人选推荐提名或继续提名为政协委员人选:一是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二是与分裂势力、敌对势力相勾连的;三是出境“朝拜”达赖或参加达赖所办法会的;四是送子女到达赖集团所办学校上学、所建寺庙学经的;五是参与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和非法组织的;六是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七是涉嫌违纪违法的;八是社会形象不好、群众意见较大的;九是没有履职能力或当选后不尽责、履职意愿不强的;十是身份上弄虚作假或身份与代表性不一致的。

(二)提名年龄界限。按照中央精神和区党委要求,党内政协委员继续提名的年龄界限原则上掌握在58周岁(1959年5月之后出生)以下,男已超58周岁(1959年4月之前出生),女已超53周岁(1964年4月之前出生)的一般不再继续提名,新提名的年龄掌握在55周岁(1962年5月之后出生)以下。党外政协委员继续提名和新提名年龄界限,可比党内高3岁掌握,新提名的政协委员原则上要能干满一届。个别代表性强,表现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确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党外人士适当放宽年龄界限。

年龄虽未过限但不具有原提名时的代表性或代表性明显减弱,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以及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政协委员的,新一届政协委员不再继续提名。

请您介绍下政协第一届那曲市委员会委员提名推荐的程序有哪些?

答:按照党管干部原则,新一届的政协委员提名推荐工作由地委统一安排。市政协委员产生的基本程序是:

(一)酝酿准备。在地委的领导下,地委组织部、统战部会同地区政协党组开展调研。一方面对十一届政协委员的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摸清各方面情况,做好退留情况的综合分析和测算,对现任委员是否继续提名提出意见;另一方面,对新的拟进人选进行了解,掌握一批新的各方面代表人物。同时,注意听取人民团体和有关方面对委员安排的意见。

(二)制定方案。地委组织部、统战部会同政协党组根据中央和区党委有关文件精神和政协章程规定,结合实际,研究提出了《政协第一届那曲市委员会委员协商提名工作方案》,报地委审定,已于4月15日经政协第十一届那曲地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推荐人选。各推荐单位经充分酝酿,提出拟推荐人选,并进行严格考察。党内推荐人选由地委组织部负责,党外推荐人选由地委统战部负责。政协第十一届那曲地区委员会委员是否继续提名为政协第一届那曲市委员会委员征求地区政协党组的意见。

(四)民主协商。地委组织部、统战部就推荐名单听取地区政协党组意见,并与各推荐单位沟通协商后(其中对非公经济人选,由地委统战部征求工商联意见),综合考虑民族、地域、界别、年龄、性别及历史等情况,分别提出党内、党外初步人选名单,由地委统战部汇总。地委统战部受地委委托召开民主协商会,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和工商联组织负责人等就初步人选名单进行协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征求地委组织部、政协党组意见,形成委员人选建议名单草案,由地委组织部报地委审定。

(五)协商确定。地委确定人选建议名单后,按政协章程规定程序,经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政协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经全体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过半数同意予以通过委员人选建议名单。受地委委托,地委统战部在政协常委会会议上作关于委员人选建议名单的说明。

问:请问政协第一届那曲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有哪些?

答:本次会议拟定有九项议程:1.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一届那曲地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2.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一届那曲地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3.列席那曲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预算报告(草案)、计划报告(草案);4.选举政协第一届那曲市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5.审议通过政协第一届那曲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草案);6.审议通过政协第一届那曲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协第十一届那曲地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7.审议通过政协第一届那曲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协第十一届那曲地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草案);8.审议通过政协第一届那曲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9.其他事项。

问:撤地设市后,市政协工作开展将更加规范、更加全面。请问,市政协机构及人员上有什么变化吗?

答: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有关规定,为实现撤地设市后那曲市政协工作机构与自治区政协机构有效对接,我单位于3月份向地委、地区编办提交了机构调整的报告:

那曲市政协机关设1个办事机构(正县级建制):政协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协设3个专门委员会(正县级建制),即:提案委员会、经济资源环境社会教科文卫委员会、民族宗教法制委员会。这三个专委会是根据《政协章程》规定的对应级别和机构性质,按照全区的统一做法,结合现阶段那曲市政治、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及那曲政协工作发展的需要设置的,三个专门委员会各成立一正科级办公室。那曲市政协机关原核定编制42名,撤地设市后核定编制42名。具体机构调整及人员编制情况以地区编办印发文件为准。

附件下载:
x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那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