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民政工作持续健康稳步推进
---- 市民政局政务公开事项内容更新情况
一、社会救助工作全面推进
那曲市民政局始终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精准脱贫政策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时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有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生活。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的高度肯定下,我局荣获全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殊荣。为进一步有效提升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政策体系保障,那曲市民政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低保、特困涉及民生保障等10余项符合我市实情的配套政策,有效确保民政各项惠民政策落实落地。
(一)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对象的保障资金
2021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857元/月提高到920元/月(其中10元为市本级财政题标资金),农村低保标准4713元/年提高到5060元/年,同时为应对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发放价格补贴,不断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二)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落实情况
为加强基层乡镇政府为民办实事和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安排落实了全市每个乡镇3-5万元临时应急救援资金。
(三)切实落实特困人员救助工作
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城市分散供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3213元提高到14196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7070元提高到7590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中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费由每人每年1321元提高到1420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费由每人每年1982元提高到2129元。
二、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一)继续推进“医养结合”服务疗养工作
那曲市老年护理院医养结合中心继续采取为全市11县(区)特困人员和有需求的社会老人“轮换式”医疗康复的服务方式,中心运行至今,已完成7批1阶段的疗养康复服务,累计为672名患有高原性疾病的有康养服务需求的老人提供康养服务,其中特困人员304名,建立健康档案304份。参与康养服务老年人满意度达到100%。同时中心进一步优化工作思路、强化措施、防止出现过度福利化养老问题、及时制定疗养服务相关收费标准,持续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模式,确保中心规范化运行。
(二)推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
为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集中托养工作,结合那曲市实际形成了《关于那曲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集中托养工作的通知》和《那曲市第一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集中托养入住方案》,并于3月4日起完成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移交签到及集中入住工作,4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不仅集中托养到位,也确保了目前所有儿童正常就学。
(三)持续保障孤儿收养工作。
目前集中收养儿童385人,足额兑现孤儿保障金
三、社会事务和慈善事业工作稳步开展
(一)联动开展清理整顿流浪乞讨人员工作
及时制定出台《那曲市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从年初春节和藏历新年开始,各级民政机构持续组织流浪乞讨人员劝返及清理排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清退流浪乞讨人员141人(区外104人、区内37人),共救助资金54240元。
(二)认真落实新婚姻法
及时更新新的婚姻登记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宣传和学习,完善那曲市1978年至2010年的婚姻登记档案管理信息化、智能化等工作。
(三)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
按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200元,资金由区、地、市按照6:2:2比例承担;那曲市提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0元,提标资金由地、市按5:5比例承担的标准,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享受“两项补贴”,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应保尽保,及时落实自治区配套及市级配套资金。
那曲市民政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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