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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市住建局
  • 责任编辑: 曲珍

那曲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31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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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那曲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由9名委员组成,2019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主要事项:支持西藏银行那曲分行资金调配事宜。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局属参公正科级科室。从业人员7人,其中,在编3人,非在编1,委托银行派驻跟岗3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11家,实缴单位184家;新开户职工5260人,实缴职工3.53万人,净增职工0.24万人;缴存额12.11亿元,同比上升14.03%。2019年末,缴存总额64.8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95%;缴存余额35.8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66%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2家,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

  1. 提取2019年,提取额5.49亿元,同比下降22.13%占当年缴存额的45.33%,比上年下降21.05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29.0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3.31%

  2. 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90万元。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253.3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24%49.55%。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65亿元,同比增加9.95%。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84627.11亿元,贷款余额13.3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8.31 %14.1%5.6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37.23%,比上年末下降6.01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2家,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

(四)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2.31亿元。其中:活期5.4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7.9亿元,1年以上定期9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37.23%,比上年末下降6.0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7851.4万元,同比增长20.71%。存款利息5156.8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637.23万元,其他57.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4951.11万元,同比增长53.18%。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828.4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22.4万元,其他0.2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2900.3万元,同比下降11.37%。增值收益率0.54%,比上年减少0.6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740.1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80.0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80.06万元。2019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580.0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80.06万元。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128.1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52.5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15.57万元,同比下降61.43%。其中,人员经费5.84万元,公用经费4.33万元,专项经费(业务大厅房租)5.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082.56万元,逾期率15.6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或增值收益)的60%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740.18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128.13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3.84%,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40.61%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同比下降5.15%、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7.29%和14.03%。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3.91%,国有企业占20.1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43%,其他占0.55%。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90.95%,国有企业占7.9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0.86%,其他占0.21%;中等收入占54.33%、低收入占45.67%。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5%,国有企业占9.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14%,其他占1.46%;中等收入占4.11%,低收入占95.89%。

(二)提取业务:2019年,4397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5.49亿元。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6.8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60.8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16.03%,租赁住房占0.0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3.0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0.7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84%,其他占10.42%)。提取职工中,中等收入占54.22%。低收入占45.76%,高收入0.0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2.64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77.91%,比上年末减少18.2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308.5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8.95%,90-144(含)平方米占71.62%,144平方米以上占19.43%。购买新房占70.1%,购买二手房占1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其他占12.9%。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1.3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8.67%。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4%,30岁-40岁(含)占44.96%,40岁-50岁(含)占9.9%,50岁以上占1.14%;首次申请贷款占93.9%,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6.1%;中等收入占61.9%,低收入占38.1%。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190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507万元,异地贷款余额88.48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62.51%,比上年增加4.5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1.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间。为顺应新时代新要求,管理中心积极对接委托银行,采取每月月末一次贷款数据导盘,提高了贷款职工提取效率,压缩了业务办理时间。

2.推行人性化管理,特事特办,下班后延时服务,加班加点集中审核,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3.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互联网+公积金”建设。持续推进“互联网+公积金”建设,“西藏住房公积金网厅”、“西藏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0891-12329服务热线、西藏公积金手机APP、手机支付宝——公积金查询功能及自助服务终端功能大大方便了干部职工办理业务。

4.推行业务网点延伸,让“就近跑一次”实现纵深发展。2019年管理中心公积金网点延伸到尼玛、申扎、班戈、索县、比如、聂荣、6县,实现了我市网点延伸覆盖率60%以上。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19年度,李昆鹏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那曲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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