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编制那曲市人民政府2027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建立重点领域立法项目、立法选题的储备,提升行政立法工作的计划性和连续性,拓宽社会各界参与立法工作的途径,确保立法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民力,增强立法项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那曲市人民政府2027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立法项目建议应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推动那曲市高质量发展,立足市情民意,根据设区市政府规章立法权限。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建议限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城乡建设与管理(主要包括城市规划与建设,绿化、水电管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行政管理等方面);
(二)生态文明建设(主要包括水域、空气质量提升,自然生态区保护等方面);
(三)历史文化保护(主要包括对具有一定历史意义和历史价值的建筑、艺术形式、传统手工艺等的传承保护方面);
(四)基层治理(主要包括对基层地区,如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管理等方面)。
二、征集要求
立法项目建议可以联合提出,也可以组织或个人名义提出。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当明确立法项目名称,立法项目建议的内容主要包括立法的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内容(详见附件),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条件成熟的,一并提出草案文本和其他相关资料,便于更好进行研究论证。
三、征集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信件、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建议书,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公章。
邮寄地址: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拉萨北路11号那曲市司法局立法科
邮编:852000
联系人:宋梦玲
联系电话:0896—3828027(兼传真)
电子邮箱:nqspfb@126.com
四、征集时间
2026年10月20日至 2026年11月18日
附件:政府规章项目建议书
那曲市司法局
2026年10月20日
附件
政府规章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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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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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议 必要性和 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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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议 需要解决 的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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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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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含个人) |
(公 章) 年 月 日 |

当前位置 :



藏公网安备:5424210200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