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西藏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藏政办发〔2021〕18号)《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那曲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那政办发〔2021〕22号)。
二、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那曲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部署要求,市行政审批局牵头组织40家市(区、中)直政务服务单位完成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工作,经司法部门合法性审查后修订形成《那曲市2026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清单》涵盖政务服务事项871项,相较2025年取消82项。其中:行政许可251项、行政确认6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奖励114项、行政裁决13项、其他行政权力193项;公共服务事项224项。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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