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党政大院的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安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安全事件,规范人员与车辆进出秩序,现就党政大(小)院内公共区域安装监控设备项目进行施工单位比选。根据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施工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项目名称:党政大(小)院内公共区域安装监控设备项目
3.项目地址:那曲市色尼区浙江西路4号
4.安装范围:大院正门及后门出入口、各办公楼前后门及周边区域、停车场内、院内主干道及交叉路口(各参选企业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具体安装位置)
5.报价标准:最高报价不得超过600000元
6.工程质量:完全符合国家、地方政府、行业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7.施工工期:30天
二、参选企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证件有效并通过年检。
2.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参选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人员、设备、资金方面相应的施工能力。
3.参选企业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地点
1.参选企业于2025年8月26日-8月31日下午18: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胶装成册,递交至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参选企业根据比选公告和评审方法的评审内容编制响应文件,文件共1份正本,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内容需加盖参选企业公章。
3.参选企业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4.参选企业需提交资料内容包括:比选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比选报价、施工方案、企业资质、信用中国审查等。
5.参选企业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响应文件,请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参加比选,若未满足要求,所造成后果由参选企业承担。
四、评审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从企业资质、人员配置、类似业绩、施工方案、服务方式、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得分最高的比选申请人确定为施工单位。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14718961708
六、其他
本项目为自主招选项目,本公告解释权归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