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七次全会暨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委二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紧紧围绕“四个示范市”建设美好蓝图,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进一步强化农牧民增收举措、拓宽增收渠道,确保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0%以上的增长目标,特制定以下具体举措。
一、整合农牧产业资源,打造经营性增收强劲引擎
(一)实施粮食“稳面增产”行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68万亩,年产量达到0.72万吨。因地制宜开展撂荒地排查整治和闲置温棚恢复利用专项行动,落实种子采购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青稞良种补贴标准不低于20元/亩,其他作物良种补贴不低于10元/亩。投入7.88万元扶持比如县“黑美人”土豆种植产业。完成0.6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并加强建后管护,在自治区管护资金基础上,每亩再提高1元专项资金保障。
(二)实施牧业“提质增效”行动。年度肉奶总产量稳定在20万吨以上。实施1.5万头(只)良种牲畜到户到社项目。落实好饲草补贴政策,在现有草场资源基础上,完成7.38万亩房前屋后人工种草任务,鼓励“飞地”人工种草。支持、指导申扎县完成961.88万亩返青季休牧补偿试点工作,推动秸秆综合回收利用率提高到95%以上。推广主要生产畜“放牧+补饲”科学养殖方式,全面落实《那曲市保障草畜平衡实施意见》,规范安多县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工作,依法依规使用结转结余资金。持续实施牲畜出售及反季节自食奖补、公母畜结构调整奖补、奶业振兴补贴等政策。
(三)实施产业“融合增效”行动。建立健全市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监测、管理和退出机制。创新构建以产业为核心,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为纽带的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养殖户与现代牧业发展有机衔接。实施“千座”高寒棚圈、“千顶”生态游牧帐篷到户到社项目,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完成申扎县、安多县和色尼区“四个一批”帮扶产业分类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我市“四个一批”帮扶产业分类发展工作,促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确保全市农畜产品加工总产值突破2亿元,提高产业附加值。创新开展农畜产品展销推介活动,实现销售额同比增长10%以上。重点帮扶中小型经营主体解决畜产品上市难问题,规范登记符合《西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具体认定条件及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目录》的经营主体。大力培育“极地那曲”品牌,推出以那曲为中心的更多精品旅游线路,举办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恰青赛马节等文旅促销活动,加强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积极申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实施家庭旅馆和民宿奖励扶持政策,实现乡村旅游总花费达到1.88亿元,同比增长8%以上,带动农牧民就业1万余人次,乡村旅游就业人员总收入达到2900万元,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
(四)实施产品“产销衔接”行动。延伸农牧业产业链,鼓励农牧民参与农产品加工、流通、销售环节。推进班戈县“色瓦”绵羊和“亚帕”牦牛产品有机认证,增强农畜产品市场竞争力。优化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实施“邮快合作、快递下乡”,畅通物流配送网络。巩固提升班戈县、申扎县商贸流通项目建设成果,培育县域商业新动能。建立那曲市级电商直播基地,发挥乡村“网红”联农带农作用,拓宽线上销售渠道。推进虫草市场统一结算平台建设,规范市场交易秩序。推动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等行业健康发展,拉动消费增长。深入开展“万企兴万村”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引导工商联会员企业通过产业帮扶、消费帮扶、公益帮扶等多种方式增加农牧民收入,确保全年帮扶资金达到2000万元(折合人民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入驻“832”平台,鼓励预算单位和工会组织采购入驻“832”平台6家企业和县(区)推荐的7家企业农副产品。投入18万元开展农畜产品帮扶认证培训,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和市场认可度。倡议对口援藏省市和央企优先采购脱贫地区产品,拓宽区外销售渠道。
二、坚持提质扩容,促进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
(五)抓就业,着力增加工资性收入。坚定不移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力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推进“就业帮扶车间”认定和“雨露计划+”。持续加大农牧民组织化转移就业力度,借助政府和社会投资项目建设,带动农牧民转移就业3.06万人,实现劳务收入3.29亿元;依托高原特色农牧、清洁能源、绿色工业、高新数字、文化旅游、现代服务、藏医药等产业,促成2万人实现就业,创造劳务收入2.3亿元;通过长期稳定就业、“组团式”区外就业、“双共”奋进队订单定向就业、新业态、灵活就业等方式,实现4400人就业,劳务收入达到7100万元;加大就业政策兑现力度,确保应兑尽兑、应享尽享。完成自治区下达的6.5万名农牧民转移就业任务和7.3亿元劳务收入目标。
(六)抓项目,着力增加工资性收入。实施746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完成投资168.66亿元。制定那曲市2025年推广以工代赈项目清单,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模式,吸纳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建设好20个专项以工代赈项目,将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发放比例提高至下达资金的30%,进一步扩大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三、激活存量资源,深挖资产潜能促收益提升
(七)持续深化农牧区改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推动“三变”改革,加强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制度,引导农牧民群众规范流转行为。稳慎推进草原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探索畜禽活体、养殖圈舍等涉农资产抵押贷款路径。
(八)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28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总投资1960万元,严格风险把控。组织1205人参加村级财会人员培训,理清农村集体经济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关系,加强农村集体收入动态监测,确保年度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3亿元目标。
四、精准施策赋能,健全转移净收入保障体系
(九)用好用足涉农政策。严格执行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村干部报酬、双联户长、生态岗位、科技特派员等43项政策性补贴,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落实好自治区“28项民生实事”、市政府“10件民生实事”,适当提高生态岗位、低保、残疾人及老年人等补贴标准。实施白内障复明、髋膝关节置换手术政策。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力争年末涉农贷款增速实现同比提升。深化金融保险助农服务,加快推进草原保护保险工作,落实比如县耳标打钉费用返还政策,积极开展色尼区幼畜保险试点工作。
五、强化责任落实,打好促农牧民增收攻坚战
(十)压实工作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对标对表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农牧民增收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促进农牧民增收作为重点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全过程。各县(区)要结合自治区若干措施,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促进农牧民增收措施。市农牧民增收专班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打破部门壁垒,构建全方位支持、全领域推动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落实农牧民增收奖励制度,多措并举推动农牧业增效益、农牧区增活力、农牧民增收入,确保圆满完成区党委、市委确定的农牧民增收目标任务。涉及各级各部门的增收政策落实情况,将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1.那曲市促进农牧民增收重点政策任务分工表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那曲军分区,武警那曲支队,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2025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