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食安办〔2021〕5号)、《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食安办〔2021〕8号)精神,那曲市认真开展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自查自评工作。经自查自评,那曲市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现将《那曲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自查报告》(见附件)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自治区食安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2日—2023年1月5日。
联系电话:0891—6844390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宇拓路28号
邮编:850000
附件:那曲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自查报告
那曲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2日
附件:
那曲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工作自查报告
自2021年11月那曲市被国务院食安办确定为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市以来,那曲市坚持以群众满意、社会认可为主线,强化党政同责,加强经费投入,不断完善监管体制,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那曲市概况
那曲市平均海拔4500米以上,地处承南继北、东接西联的交通枢纽,是西藏“北大门”,北与青海、新疆相连,与区内除山南之外的5个地市毗邻,青藏铁路、青藏公路、格拉输油管线、兰西拉光缆、青藏直流联网等“生命线”贯穿那曲500多公里,区位优势十分明显。
2022年,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9亿元,同比增长1.3%;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增长31.7%;绿色工业投资增长132%;农牧业总产值增速5.9%;消费市场企稳回升;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9462元、17371元,同比增长8%、10%;新增城镇就业5721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全市现有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18789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7家、食品销售经营户8949家、餐饮服务经营户9049家、学校食堂207家、单位食堂204家。2022年,2家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新增食品经营户2024家。
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把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全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各项工作。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政策引领,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绩效考核,持续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整体提升。近几年,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围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那曲市加大食品安全管理投入,实现“三个提升”,全面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一是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有效提升。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得到有效落实,建立了市、县(区)、乡(镇)上下贯通、各部门密切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二是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稳步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不断完善,农业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严格监管,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深入开展;三是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大幅提升。始终将群众满意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狠抓食品安全监管,营造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通过创建工作,提高了群众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知晓率。
三、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基础工作方面
1.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是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等重要会议上多次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等精神,听取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二是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制度。制定出台《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那曲市市委、政府领导同志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那党发〔2021〕4号)、《中共那曲市委员会那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那党发〔2020〕5号),明确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高位推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加强食品安全考核检查。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县(区)政府在全市范围通报表扬,以考核促提升、以考核促落实,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参与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机制。制定出台《那曲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那曲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主要职责》《那曲市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食品安全工作内容和责任部门。二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考核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等年度工作范围,由市食药安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成员单位、各县(区)食药安委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限期整改。三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会商机制。组织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协商会议调度食品安全工作,分析研判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和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部署推进食品安全各项重点工作。
3.持续完善法规制度。先后制定印发《那曲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那曲市食品安全工作约谈制度》《关于做好全市春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那曲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试行)》等,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运行,推进食品安全治理法治化、规范化。
4.全面强化风险监测。一是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不断配套完善监测设施设备,提高专技人员监测能力。目前,全市共有14家食源性疾病哨点医院,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覆盖全市11个县(区),并逐步向农牧区延伸,监测领域覆盖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及网络销售等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二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力度。由市卫健委牵头,定期不定期组织市相关部门对各县(区)食品安全风险进行排查清理,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市食安办等部门。三是健全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针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反馈问题,市食安办会同市卫健委组织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会商,梳理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风险点,加强部门协作,堵塞风险漏洞。
5.扎实推进源头治理。一是推进那曲市耕地分类管理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完成73210.39亩耕地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土壤修复等工作。二是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2022年,那曲市实施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农产品生产企业4家、合作社150家、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25家、个体农户和小农户29家,共开具合格证959张,带证上市农产品334.94吨。在生产方式上,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三是严格定点屠宰企业管理。全面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加强牛羊等其他畜禽屠宰管理,严格落实入场查验、出厂附具“两章两证”等要求,病死动物及畜禽屠宰废弃物均实现无害化处理。四是严把粮食质量安全关。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加强储备粮质量监管,市级储备粮未出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生产的情况,未发生库存粮食霉变引发粮食安全等问题。
6.狠抓过程监管。一是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截至目前,全市市直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达100%,县、乡、村级“明厨亮灶”覆盖率75%。二是提高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对辖区食品生产(小作坊)企业检查覆盖率100%、企业自查覆盖率100%,问题整改率100%,食安员抽考覆盖率100%,合格率100%。三是全力保障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全市共有207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均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推广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合理健康用膳。校园食品安全春秋两季开学检查覆盖率100%,全市未发生任何校园食品安全事故,校园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7.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一是扎实开展“昆仑2022”专项行动。2022年,那曲市各级公安部门共出动警力620人次,检查各类“食药环”行业主体3300家次。检查,未发现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共开展专项执法检查3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245人次,印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余份,排查食品安全隐患54处,处置整改率100%。三是加大食品案件查办力度。市市场监管局查办食品经营等领域违法案件25件,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罚没款18.6万元。
8.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一是完善行业协会行规行约。充分发挥那曲市消费者协会作用,引导行业自律、履行职责,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倡导形成文明、健康、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风尚。2022年,通过12315等平台受理食品类投诉举报15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万元,规定时限内办结率100%。二是健全食品安全协管力量。建立了覆盖市、县、乡、村四级食品安全协管体系,现有食品安全协管员349名,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形成食品安全“多方位”宣传模式,积极打造城市志愿服务品牌。三是开展多元化立体宣传。通过举行以“共享食安新发展共享美好新生活”为主题的2022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组织各级新闻媒体开展舆论宣传监督等,加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科普知识宣传,推广倡导“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观念,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和宣教作用,正确引导食品安全舆论,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今年,制作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通过本地媒体宣传报道5期,通过自治区、市级媒体刊播刊载《那曲市市场监管局召开食品安全工作约谈》《那曲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酸奶加工小作坊标准化改造建设提升行动》等相关报道20余篇。
(二)能力建设方面
1.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经费保障机制,市政府将食品安全经费列入本级预算,2021年起每年投入食品安全工作经费133万元,截至2022年共投入329万元。发放食品安全协管员劳务费55万元;食品等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奖金10万元。加大学校食堂财政投入力度,2022年共投入2877.64万元新建、改建、扩建5个学校食堂,全市县级以上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改造覆盖率达100%。
2.做好风险防控“全覆盖”。一是加强综合执法队伍能力建设。通过组织干部集中学习理论知识和参加国家总局、自治区局等各类培训,确保监管人员每年线上专业化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经过各类培训,各级监管人员业务素质有效提升。二是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贯彻落实全区13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投入10万元实施328农贸市场和综合农贸市场农产品快检室升级改造项目,进一步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三是加强应急处置能力。2020年、2022年那曲市举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Ⅲ级应急演练),邀请市县领导、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观摩学习,通过定期举办应急演练,以演练促实战,以实战促提升,不断增强全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3.强化技术引领。开展科技提升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的相关研究,支持食品安全科技典型应用示范,促进食品安全科技成果转化。重点研发可靠、便捷、快速、精准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培养专业化检验检疫队伍,支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安全性评价、食源性疾病监测等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研究,研发畜产品全产业链追溯技术。
4.加强冷链食品监管。市场监管等部门以经营进口冷链肉类、水产品冷库及企业为重点,开展以案释法、一对一告知,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那曲市食品经营环节疫情防控温馨提示》,与冷链食品经营商户签订《那曲市冷冻冷链食品经营销售主体食品安全承诺书》185份,张贴《那曲市冷链食品经营操作警示》300余份,督促商户严格落实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要求,压紧压实食品经营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防严控进口冷链食品输入性风险隐患,积极推广“藏冷链”追溯平台,提高冷链食品追溯率,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三)生产经营状况方面
1.加强食品安全宣传。一是以施工工地、校园、农贸市场为重点,严格采集销售野生蘑菇市场监管,张贴藏汉双语《关于严禁采摘食用有毒野生蘑菇的公告》200份,那曲市市场监管局公众平台发布《关于禁食有毒野生菌的公告》,有效避免了那曲市发生重大误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二是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和机关食堂的监督管理,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在市辖区各餐饮经营单位显著位置张贴拒绝餐饮浪费海报、桌贴1800余份,下发《文明餐桌—公筷公勺,光盘行动倡议书》2000余份,联合教育、卫健等部门,对各级机关、学校食堂和餐饮经营单位制止餐饮浪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三是结合“12315”消费维权、“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质量月”、“光盘行动”等宣传活动,发放各类食品宣传材料4650余份,张贴公告、横幅、展板1312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2365余人次。
2.强化入网食品监管。认真贯彻《电子商务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约谈饿了么、美团外卖企业、肯德基(宅急送)那曲负责人,积极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建立一户一档,厘清入网底数。目前全市入网食品餐饮经营户共895户,骑手176名,做到线上线下全方位监管。
3.强化经营监管。以春节、藏历新年、端午、赛马节等节假日为重点时段,以农贸市场、边销茶经营户、甜茶(藏面)馆等热销性食品经营场所为重点区域,以方便食品、特殊食品、酒水饮料、砖茶、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为重点品类,以“三小一摊”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牧区集市为重点检查对象,围绕食材进销制度、操作间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对防疫措施不到位、卫生脏乱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立即责令整改。今年,共检查农贸市场16家次、食品经营户3684家次、餐饮服务单位934家次、食品加工小作坊508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2份,没收价值8340元的过期食品。针对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的系列食品安全问题,对辖区内各大商超、农贸市场开展了曝光问题食品专项排查行动,下架问题食品,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
4.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市食安办加大食品安全责任险宣传引导,督促肉蛋奶等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引导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目前,那曲市食品安全单位正在有序投保。
四、创建工作特色经验示范引领
(一)持续强化智慧监管与信用体系建设。那曲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实施智慧监管工作模式,不断提高监管范围、力度和实效。一是推进智慧食安建设。搭建了以“雪亮工程”为主体的数据云,确保食品安全“无死角”监管,将那曲市智慧食安信息平台的云资源项目设立在那曲市综治中心“雪亮工程”云资源项目中,分期建设那曲市智慧食安信息平台,覆盖全市大中型餐饮主体7885家,建设市县两级指挥中心。二是开发智能化监管软件。顺应数字经济时代大趋势,利用12项AI巡查抓拍、6项物联示警、大数据云分析技术提升监管效能,引导企业更好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管理,推动广大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的共治共享。三是积极探索移动执法模式,打造专业化监管执法APP。所有执法人员安装监管端APP,也支持配备便携式打印机设备打印,实现外出执法高效化和便捷化,提高执法人员的机动能力和监管效率,让执法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执法过程更加便于接受监督。四是推行电子云台账。创新打造紧密贴合餐饮监管的安全云台账系统,快速建立台账的电子化管理,利用手机APP或电脑完成台账登记、台账审核查验、台账智能统计和台账预警,为餐饮企业“瘦身减负”,让监管更快速有效,让餐饮更阳光安全。五是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加强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和公示,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供需对接,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让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二)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一是不断探索完善食品安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深入查找和分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为解决食品安全方面的痛点、难点、赌点问题提供基础支撑,最大程度降低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有力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创新落实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通过在8个县(区)推广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要求产地提供的食用农产品必须带证上市,限制无证农产品流入市场和餐桌。
(三)有效加强“三小一摊”规范治理。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64号),加强对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管理,不断提高监管规范化水平。一是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质提升工作,重点检查馒头、面条、豆腐等老百姓日常消费量较大的食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针对食品安全“三小一摊”治理监管难点,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积极打造那曲市地方特色产品酸奶生产加工小作坊标准化试点工程,推进食品加工小作坊转型升级。
(四)推进餐饮服务提升行动。以“四个最严”为遵循,以强化主体责任为基础,以推进“智慧管理”为突破,以“分类监管”为先导,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实现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各类食堂自查自纠报告率100%,食品安全量化分级B级及以上达80%;大力推进中小型餐饮改造升级建设,促进中小型餐饮向集约化、规范化转型发展,不断提升餐饮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发现问题
那曲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来,在落实党政同责、开展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实施严格监管、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食品安全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食品行业发展滞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仍不到位,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等。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那曲市将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固基础,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成效。
(一)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形成市、县、乡三级食品安全责任系统,完善责任机制和约谈机制,将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进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推动《关于那曲市各级乡镇及学校设置食品安全协管(联络)员的通知》贯彻落实,完善食品安全基层保障机制。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依法依规审核经营许可申请,建立健全食品经营户档案。加强公安、市场监管、教育、文旅、农业农村等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农牧区、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把学校、单位、工地食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作为监管重点,严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和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进行全面排查。加强网络食品交易线上监测、线下检查,落实网络销售平台主体责任,督促网络餐饮平台加强对配送人员管理,探索推广“食安封签”。
(三)推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市级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升县级快速检测能力,同时充分发挥援藏、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等作用,推动市县两级检验检测能力不断适应食品安全监管和产业发展需要。在6家农贸市场内新建独立固定的食品快速检测室,对进入那曲市市场的食用农产品进行全检,对从一级农贸市场批发的农产品进行抽检,实现食品快检覆盖“批发—销售—消费”全链条。探索开展食品安全“你送我检”,指导有条件的县(区)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打通食品检测与消费者之间的“最后一公里”。
(四)扶持食品产业发展。围绕那曲市拉拉、酸奶、酥油、牦牛肉、多玛绵羊等特色农畜产品,制定地方行业标准,打造特色农畜品牌,推进农畜产品深加工,积极扶持食品加工业做多做大做强,力争取得SC许可证的企业年增长率达20%以上。
(五)推动社会共建共治。积极发挥市食安委职能,通过组织会议、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调动积极性,涵盖新闻媒体、行业企业、社会组织、专家学者等多个方面,把社会共治具体事项落实到各相关单位,形成社会共治合力。一是安排各级食安委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共同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二是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情况纳入市食安委重点工作安排、考核评价指标和示范城市创建内容。三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为重点,组织各县(区)、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在全市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七、自查结论
那曲市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自治区食安委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食安办〔2021〕5号)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以下简称《评价细则》),自查之后那曲市基础工作、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食品安全状况、特色经验等6个方面、94条内容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1版)》要求,达到创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