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出台“格桑花”行动计划涉企优惠政策
力争到2027年全区上市公司达40家左右
近日,自治区推进企业上市领导小组汇总梳理国家和自治区企业上市及相关培育服务政策,统筹整理、形成印发《西藏自治区“格桑花行动”计划涉企优惠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涉及企业上市、金融支持、税收优惠、产业扶持、土地让利、就业创业补贴和其他7方面71条优惠政策,旨在推动西藏自治区更多企业上市挂牌,为西藏高质量发展培育更多“领头雁”。
《政策》指出,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属于自治区“八类产业”范围内的企业,对企业自筹资金(不含政府投资)在藏(含藏青工业园)进行新建、改扩建和技改项目,项目实施完成并经评审验收合格后,根据企业投资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税收贡献突出、吸纳就业规模较大、产销量增长明显达到2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350万元等。
《政策》印发后,相关部门将扩大政策宣传范围,为更多企业走好上市之路打好基础、畅通渠道、扫清障碍,使企业在西藏上市能够享受到良好的营商环境、强力的产业扶持以及优厚的财税奖补支持。
据了解,通过中央给予西藏自治区企业上市的政策扶持,今年,自治区启动推进企业上市的“格桑花行动”计划,这是西藏资本市场发展史上第一个高规格、系统性、专业性的行动计划。力争到2027年,全区上市公司达40家左右,实现上市企业数量翻一番,培育市值100亿元以上上市公司15家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