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区生态环境厅签约
推进西藏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5月22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拉萨举行。双方将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注重实效、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聚焦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和青藏高原重大战略需求,坚持高点定位、全域合作、优势集成、互惠共赢,重点加强在生态环境监测垂直管理改革、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人才队伍培养等领域的合作,研究形成一批创新成果,推进西藏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根据协议合作内容,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充分发挥监测利民惠民为民的作用,为西藏规范开展生态环境各要素监测、质控检查、信息发布、技术研究、科学研究、科普宣传等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同时,持续完善监测评价体系,针对青藏高原地域特点及特殊生态环境,建立符合高原地区实际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标准、方法和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评价办法,真实客观反映当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指导西藏以生物多样性为目标构建特色鲜明的生态质量监测体系。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胡为民在签约仪式上指出,针对当前我区生态环境监测支撑保障能力薄弱实际问题,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是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
西藏是“世界屋脊”“亚洲水塔”,生态环境脆弱而敏感,独特的气候特征、地理位置和多样的生态系统具有不可复制性,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据悉,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将以此次签约为新起点,以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主动跟进对接、细化实化措施,切实把合作事项承接好、运用好、落实好,补人才短板、强能力弱项、填技术空白、破监测难题,推动合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高水平迈进,不断结出新硕果,以更高水平的生态环境监测支撑保障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